招生信息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yb  来源:sfl  发布时间:2016-03-21 00:00:00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外国语学院研究制定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招生工作程序进行。为了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小组:

由外国语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及学术带头人组成。

二、复试对象:

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分数线标准。

三、复试内容:

英语听力(20%)、笔试(翻译、英语写作、文学欣赏)(40%)、面试(40%)。

外语听力和面试:听力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的能力,涉及英美文学基础知识及女性文学。

笔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翻译能力、英语写作能力和文学欣赏能力。

其它需要考核的问题: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也对考生身份、毕业证书、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查。

四、复试时间:

英语听力及笔试时间:2015年3月24日下午2:00—3:45

面试时间: 2015年3月24日下午4:00—5:00

五、复试地点:

金银湖校区外国语学院楼(东10#楼)5楼会议室

六、复试成绩计算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

(2)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专业课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按《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要求作好详细记录;

(6)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成绩表和《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复试小组写出书面报告并签字,一起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注意事项: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留意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招生信息栏,熟悉复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http://yjsc.whpu.edu.cn/index.asp

2.《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http://yjsc.whpu.edu.cn/detail.asp?ID=1972

3.《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http://yjsc.whpu.edu.cn/detail.asp?ID=1973

4.外国语学院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话:027-83956146 何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15年3月19日


上一篇:关于2016年拟录取考生调档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2014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