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轻工大行发【2021】111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外语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保申请、评审、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不得在小范围内“暗箱操作”,不得由个别人指定学生。
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前,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宣传到位,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公示期间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
三、评审办法
1.外语学院严格按照《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轻工大行发【2021】111号)执行(附件1)。
2.外语学院拟定推荐名额,详见《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参评学生必须符合评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空出名额由学校进行再分配。
四、评审、公示时间
学院初评及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包含公示5个工作日,最迟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7日—21日)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1.参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后将打印的纸质版上交,序号暂不填写,由学校统一编写;
2..参评者需提供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成绩单、学院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科研成果复印件、课题研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科竞赛和各级学术文体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承担社会工作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3.参评者的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内容:个人简介(80字,含基本情况、导师姓名与人生格言),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经历与成绩(分为三部分叙述),登记照,总字数1200为宜。
4.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刘老师027-83956146
外国语学院
2022年10月4日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附件2: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
附件4:轻工大行发〔2021〕111号-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附件5: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优加分情况表(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