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6年英语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 yb 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20 17:04:18 点击数:

为了有序推进我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依据

本次专业分流工作依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1591号文)及《关于做好2026年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按学生志愿优先,并结合学习成绩兼顾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专业分流适用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的对象为2024级英语类学生。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特成立外国语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敏、习强毅

副组长:邹 威、李 鹏、杨 恒

成  员:罗 敏、贾莉娜、刘建稳、胡 轶、曹 莹、刘昱汝

秘  书:刘建群

外国语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相关规定

1.志愿填报

外国语学院英语类专业分英语和翻译两个专业,其中英语专业包含国际商务和国际传播2个方向。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绩、爱好、社会就业渠道等)填报专业志愿。

2.录取规则

各专业上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平均学生数的150%,若选择人数超过上限,则按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超额人数转入另一专业。选择英语专业的学生需要进行方向选择,即国际商务方向和国际传播方向。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方向原则上不开班,学生需重新选择专业志愿。


六、时间安排

1.424日前学生提交分流志愿表。

2.430日前公示学生选择专业名单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备案。

3.58日前上报学校新的行政班级名单。


七、其他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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